昭仁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昭仁镇范围内气象灾害或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咸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2、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3、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镇政府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镇政府气象灾害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镇政府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级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镇政府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村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镇政府为气象灾害处置的应急牵头部门,各行政村、派出所、供电营业所、卫生院及镇机关各办公室为应急协管部门。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村级组织应迅速调集本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镇政府、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镇政府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帮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镇政府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村级组织请求,迅速调集民兵、公安和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村级组织,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向事发地村级组织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医疗救护等支援。
4、协助事发地村级组织对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5、指导村级组织加强现场治安控制,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6、向可能影响的相邻地区发布预警信息。
7、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信息。
8、指导、协助村级组织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紧急避难场所的基本生活条件。
四、应急处置机制
1、镇政府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事发地村级组织和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咸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镇政府指挥机构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镇政府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市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5、由事发地村级组织或镇政府指挥机构办(气象工作站)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报县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经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6、事发地村级组织和镇政府指挥机构协助县气象局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五、灾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理。
发生气象灾情的村级组织应组织做好救灾、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镇政府指挥机构根据灾情程度,派出工作组,全力指导、协助村级组织。
1、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指导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调配医务、防疫技术力量赶赴灾区,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调查评估。
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2015年3月1日
昭仁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