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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枣政发〔201526

 

枣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园镇人民政府

                  2015312

 

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咸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1.3.2 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1.4.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

1.4.3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4.4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指挥。镇武装部、政府办公室、气象站、水利站、农机站、民政办、财政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枣园中小学、枣园派出所、枣园环保站、枣园卫生院、枣园供电所等负责人为成员。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主任由镇气象站长兼任。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事项。

2.2.2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镇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气象站: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镇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枣园九年制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枣园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镇民政站: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干旱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农机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畜牧兽医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牧业生产等信息,对牧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林管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枣园环保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安监站: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枣园供电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2.2.4各村、镇直各单位及职能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和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镇气象站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信息收集任务,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同时报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镇气象局根据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预警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部署,并报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镇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部。

各村、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对没有制定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根据灾害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3.3  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3.3.1 Ⅳ级预警(蓝色)。

1)暴雨。预计需要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洪水、农村内涝、积涝、小型地质灾害等;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10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30间以上、100间以下;

2)暴雪。预计需要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对全镇交通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

3)寒潮。预计需要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的影响,有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在0℃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需要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9级(或阵风11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需要发布沙尘暴预警,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有全镇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3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5000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20%以下;

7)高温。预计需要发布高温预警,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已经达到37°C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7°C以上强度高温,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5人至15人,高温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需要发布干旱橙色或以上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全镇农田、人畜缺水比较严重,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居民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需要发布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雷电预警,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将出现较强冰雹天气,影响3个或以上村,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11)霜冻。预计需要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48小时全镇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12)雾。预计需要发布大雾预警,预计全镇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的雾;或大雾已经造成较大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2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5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Ⅳ级预警的情况。

3.3.2 Ⅲ级预警(黄色)。

1)暴雨。预计需要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较重的农村内涝、积涝、中型地质灾害等;

——全镇范围内可能(或已经)同时发生暴雨洪涝灾害;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险情;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人以上,15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50间以下;

2)暴雪。预计需要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对全镇交通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需要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在-3℃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需要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3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需要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较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2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1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20%以上、40%以下;

7)高温。预计需要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3天达到37°C以上;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7°C 以上强度高温,且最高气温达到40°C,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3个以上村供水紧张,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10人至30,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需要发布干旱橙色或以上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8个以上村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8个以上村农田、人畜缺水比较严重,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8个以上村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需要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需要发布冰雹预警,预报可能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村,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已经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可能有冰雹;

11)霜冻。预计需要发布霜冻黄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地面最低温度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较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需要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的雾,仍将持续;

——大雾已经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4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三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三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5个以上村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1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Ⅲ级预警的情况。

3.3.3 Ⅱ级预警(橙色)。

1)暴雨。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严重的农村内涝、积涝、大型地质灾害等;

——某小流域可能(或已经)发生特大洪水;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发生决口;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2人;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60人以上,15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300间以下;

2)暴雪。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2人;

——可能(或已经)造成主要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在-5℃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我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3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局部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2人死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2人死亡,并可能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2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40%以上、60%以下;

7)高温。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3天达到38°C以上,且最近两日最高气温达到42°C,未来仍将维持;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8°C以上强度高温,且可能达到42°C,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12个以上村供水特别紧张,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25人至60,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个以上村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8个以上村农田、人畜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8个以上村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2人,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8个或以上村,或已经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8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2人,未来仍可能有冰雹;

11)霜冻。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霜冻橙色预警信号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全镇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小于50米、大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Ⅱ级预警的情况。

3.3.4 Ⅰ级预警(红色):

1)暴雨。预计全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过去24小时本镇已出现2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降雨量仍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降雨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某个流域特别严重的洪水或农村内涝、积涝、特大地质灾害等;

——主要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可能(或已经)发生决口;

——主要小型水库已经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

2)暴雪。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在-10℃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我县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3级(或阵风15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5)沙尘暴。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小时内全县范围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3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60%以上;

7)高温。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5天达到40°C以上,且最近两日最高气温达到43°C,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40°C以上强度高温,或该强度高温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全镇范围供水特别紧张,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24小时内,全镇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80人以上,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8)干旱。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全镇范围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范围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20个以上村农田、人畜特别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20个以上村的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人以上,未来仍可能出现;

10)冰雹。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20个或以上村,或已经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20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人以上,未来仍可能持续;

11)霜冻。预计可能 (或已经)24小时内全镇范围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特别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范围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能见度仍可能小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8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8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将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Ⅰ级预警的情况。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敏感人群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镇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2当达到Ⅲ级、Ⅱ级、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镇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镇政府办公室迅速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请求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2基本应急响应

4.2.1 镇气象站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2.2 各村、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

4.2.3各部门应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应对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

4.2.4 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

4.2.5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

4.3应急值守

4.3.1预案启动时,镇气象站和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镇气象站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4.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镇应急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应急处置

1)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所在村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2)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6应急安全防护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8气象灾害调查

4.8.1镇气象站会同镇民政站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

4.8.2气象灾害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和县人民政府。

4.9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镇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5 后期处置

5.1气象灾害的评估

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2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3气象灾害应急总结与提高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可以接收综合气象信息、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加密自动观测网资料等内容的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

6.1.2 信息保障

镇气象站配合县气象局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镇人民政府、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6.2.2 装备保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装备的储备、建设和维护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6.2.3 应急队伍保障

1)各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2.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2.5治安保障

各村、单位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7经费保障

镇财政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各部门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紧急避难场所的种类指示标志。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

各村、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7.2  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3.2责任追究

1)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8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枣政发〔201526

 

枣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企事业单位:

《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枣园镇人民政府

                           2015312

 

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气象灾害防御与处置,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咸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3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雾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条件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气象次生灾害应急处置。

1.3.2 本镇范围内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1.4.2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

1.4.3坚持快速响应、协同应对,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

1.4.4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的现代化水平。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枣园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总指挥。镇武装部、政府办公室、气象站、水利站、农机站、民政办、财政所、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枣园中小学、枣园派出所、枣园环保站、枣园卫生院、枣园供电所等负责人为成员。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主任由镇气象站长兼任。

各村民委员会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 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协调指挥全镇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工作,在发生重大气象灾害时,负责协调、指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事项。

2.2.2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镇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镇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收集、调查和评估气象灾情;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预案;管理气象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建设和完善气象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2.2.3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气象站: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测预报、警报的制作和统一发布,及时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镇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本预案的修订工作。

枣园九年制学校:负责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枣园派出所:负责密切注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负责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镇民政站: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负责受灾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上报和发布工作;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储备救灾物资。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干旱信息,对水利工程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农机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等信息,对农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畜牧兽医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牧业生产等信息,对牧业生产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林管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分布及火情等信息,对易发生森林火情的地区及相关设施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枣园环保站: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监测等信息,对易遭受损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

镇安监站:负责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枣园供电所:负责管辖区域内供电设备的安全供电,配备足够的供电应急抢修队伍和材料、物资,及时修复故障。

2.2.4各村、镇直各单位及职能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本辖区和部门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镇气象站承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灾害信息收集任务,获取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最新信息应及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同时报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突发气象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和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信息。报告内容应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和特征、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镇气象局根据预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气象灾害预警工作按相关规定进行部署,并报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指挥部。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达到预警级别的,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对可能达到重大、特别重大预警级别的,镇应急指挥部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下,应及时报告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提出预警措施和应对方案。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准备工作。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将准备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部。

各村、各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气象灾害的影响。对没有制定预警信号的气象灾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根据灾害可能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3.3  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3.3.1 Ⅳ级预警(蓝色)。

1)暴雨。预计需要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洪水、农村内涝、积涝、小型地质灾害等;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出现险情;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人以上、10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30间以上、100间以下;

2)暴雪。预计需要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对全镇交通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影响;

3)寒潮。预计需要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的影响,有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在0℃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需要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有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9级(或阵风11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需要发布沙尘暴预警,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有全镇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3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5000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20%以下;

7)高温。预计需要发布高温预警,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已经达到37°C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7°C以上强度高温,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5人至15人,高温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需要发布干旱橙色或以上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全镇农田、人畜缺水比较严重,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居民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需要发布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雷电预警,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将出现较强冰雹天气,影响3个或以上村,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11)霜冻。预计需要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48小时全镇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12)雾。预计需要发布大雾预警,预计全镇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的雾;或大雾已经造成较大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2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500万元以上、1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Ⅳ级预警的情况。

3.3.2 Ⅲ级预警(黄色)。

1)暴雨。预计需要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较重的农村内涝、积涝、中型地质灾害等;

——全镇范围内可能(或已经)同时发生暴雨洪涝灾害;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险情;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人以上,15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50间以上,150间以下;

2)暴雪。预计需要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并可能持续:

——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

——对全镇交通可能(或已经)造成严重影响;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需要发布寒潮黄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在-3℃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需要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3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需要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较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2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1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20%以上、40%以下;

7)高温。预计需要发布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3天达到37°C以上;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7°C 以上强度高温,且最高气温达到40°C,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3个以上村供水紧张,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10人至30,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需要发布干旱橙色或以上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8个以上村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重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8个以上村农田、人畜缺水比较严重,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8个以上村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需要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需要发布冰雹预警,预报可能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村,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已经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5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未来仍可能有冰雹;

11)霜冻。预计需要发布霜冻黄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全镇地面最低温度下降到-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较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需要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的雾,仍将持续;

——大雾已经造成较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4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三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三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5个以上村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1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Ⅲ级预警的情况。

3.3.3 Ⅱ级预警(橙色)。

1)暴雨。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我市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并可能持续,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严重的农村内涝、积涝、大型地质灾害等;

——某小流域可能(或已经)发生特大洪水;

——主要河流堤防可能(或已经)发生决口;

——主要水库可能(或已经)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2人;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60人以上,150人以下;

——因灾倒塌房屋100间以上,300间以下;

2)暴雪。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1-2人;

——可能(或已经)造成主要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橙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在-5℃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我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1级(或阵风13级)以上大风;或预报局部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2人死亡,并可能持续;

5)沙尘暴。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1-2人死亡,并可能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2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40%以上、60%以下;

7)高温。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3天达到38°C以上,且最近两日最高气温达到42°C,未来仍将维持;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38°C以上强度高温,且可能达到42°C,或该高温强度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12个以上村供水特别紧张,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24小时内,全镇报告中暑患者25人至60,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8)干旱。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个以上村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8个以上村农田、人畜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8个以上村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橙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2人,未来仍将持续;

10)冰雹。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8个或以上村,或已经出现分散的强冰雹,影响8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1-2人,未来仍可能有冰雹;

11)霜冻。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霜冻橙色预警信号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橙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全镇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或更大范围的能见度小于50米、大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四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3000万元以上、6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有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Ⅱ级预警的情况。

3.3.4 Ⅰ级预警(红色):

1)暴雨。预计全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过去24小时本镇已出现2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同一地区降雨量仍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降雨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降雨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引发某个流域特别严重的洪水或农村内涝、积涝、特大地质灾害等;

——主要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可能(或已经)发生决口;

——主要小型水库已经发生垮坝;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

——需要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人以上;

——因灾倒塌房屋1500间以上;

2)暴雪。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暴雪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下列情形之一,未来仍将持续:

——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

3)寒潮。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寒潮红色预警信号,或受强冷空气影响,全镇大部分区域的最低气温在过去24小时内已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在-10℃以下,最低气温还将继续下降;

4)大风。预计我县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未来24小时内全镇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或阵风14级)以上大风;或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3级(或阵风15级)以上大风,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大风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5)沙尘暴。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小时内全县范围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沙尘暴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或已经造成死亡3人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6)低温。预计受低温影响,可能(或已经)形成冷害,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特别严重,形成3万亩以上农作物受害,并造成农作物减产60%以上;

7)高温。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最高气温持续5天达到40°C以上,且最近两日最高气温达到43°C,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预报未来48小时内仍将持续40°C以上强度高温,或该强度高温范围会进一步发展;

——可能(或已经)造成全镇范围供水特别紧张,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24小时内,全镇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80人以上,未来仍持续高温天气;

8)干旱。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全镇范围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范围综合气象干旱等级可能(或已经)达到特旱等级,且预报未来7天以上情况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造成20个以上村农田、人畜特别严重缺水,干旱仍将持续;

——可能(或已经)对20个以上村的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干旱仍将持续;

9)雷电。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雷电红色预警信号,或雷电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人以上,未来仍可能出现;

10)冰雹。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报可能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20个或以上村,或已经出现成片的强冰雹,影响20个或以上村,未来仍将持续;

——冰雹天气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达3人以上,未来仍可能持续;

11)霜冻。预计可能 (或已经)24小时内全镇范围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特别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12)雾。预计我镇范围内需要发布大雾红色预警信号,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全镇范围可能(或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10米的雾,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能见度仍可能小于10米;

——大雾已经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主要公路连续封闭8小时以上,未来仍将持续;

13)衍生及次生气象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地质灾害;

——预计可能(或已经)发生五级森林(草原)火险;

——由转折性天气可能(或已经)引发全镇范围疾病爆发、传播,且有加剧趋势;

14)因气象条件可能(或已经)造成8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未来仍将影响;

15)其它符合气象主管部门要求,需要启动Ⅰ级预警的情况。

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敏感人群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

4.1.1当达到Ⅳ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镇应急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1.2当达到Ⅲ级、Ⅱ级、Ⅰ级气象灾害预警时,由镇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同时,镇政府办公室迅速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请求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启动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4.2基本应急响应

4.2.1 镇气象站严格按应急工作流程及时将各种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给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加强应急值守。各成员单位和相应责任单位应按职责和指挥部的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4.2.2 各村、单位应在接到预警信息后15分钟内通过所拥有的设施向公众发布。

4.2.3各部门应根据不同的气象灾害,按照本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联动和应急响应措施。应对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电等气象灾害的部门联动与社会响应措施。

4.2.4 气象灾情信息实行直报制度。灾情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

4.2.5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灾害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

4.3应急值守

4.3.1预案启动时,镇气象站和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各有关单位的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全天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天气会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镇气象站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向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4.4指挥与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镇应急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应急处置

1)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所在村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2)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利用信息平台,跟踪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监控和接收气象信息,并根据已经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气象灾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4.6应急安全防护

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8气象灾害调查

4.8.1镇气象站会同镇民政站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调查。

4.8.2气象灾害调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和县人民政府。

4.9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镇应急指挥部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并报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5 后期处置

5.1气象灾害的评估

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统计气象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气象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必要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5.2善后处置

气象灾害事件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做好灾害救助和灾民安置、灾害现场清理等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3气象灾害应急总结与提高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并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通信保障

以气象部门业务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家公共通信网络为基础,建立可以接收综合气象信息、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加密自动观测网资料等内容的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县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建立气象部门与公共媒体及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畅通的联络渠道,确保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

6.1.2 信息保障

镇气象站配合县气象局应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级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应急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将与气象灾害有关的信息向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镇人民政府、各村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并对其购置、库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6.2.2 装备保障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装备的储备、建设和维护保障,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6.2.3 应急队伍保障

1)各成员单位和部门按照各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气象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各村、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组建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对突发性的气象灾害进行先期处置。

6.2.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灾害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6.2.5治安保障

各村、单位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6.2.6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2.7经费保障

镇财政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提供经费保障。

6.2.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村、各部门应当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建设适用于气象灾害避险的紧急避难场所,并完善紧急避难场所的种类指示标志。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

各村、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版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和手段,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有关知识,使公众掌握正确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技能。

7.2  预案演练

各成员单位应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应急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应急演练。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3.1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3.2责任追究

1)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2)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扰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8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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