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了解到,由陕西省气候中心编制完成的《商洛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通过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评审。这是陕西省气候中心发挥气候应用技术优势服务西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之后,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域承担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陕西省气候中心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理念,密切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热点,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研究,助力商洛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标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先进、具有地域特征的商洛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全市面对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服务和应急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适应气候变化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
据了解,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助于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采取趋利避害的有效适应行动,实现城市的安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助于建立完善的城市灾害风险综合管理系统,提升内涝、干旱等灾害的应对能力,使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三是有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不断优化和改善生活环境,合理规划城市发展,也是综合治理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重要抓手,对全省乃至同类地区发展具有示范引导作用;四是有助于树立城市特色品牌,落实城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布局,强化优势产业,拓展新型经济,增强城市经济发展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