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面向农机经营主体直通式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镇(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共同做好面向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培育和壮大新型农机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科技支撑能力。通过为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及时提供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指导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合理安排生产,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提升生产经营效益,确保粮食和农业生产安全。长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和长武县气象局拟联合开展面向新型农机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明确对口联系单位和联系人。
县农机中心和县气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对口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县农机中心联系单位为监理股,联系人为李长江,县气象局联系单位为气象台,联系人为范承。双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联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直通式气象服务落到实处。
二、 确定服务对象、内容及方式。
县农机中心与县气象局要联合开展面向农机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需求调查,共同制定周年服务方案,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等。县气象局要将直通式服务对象纳入气象服务用户数据库,建立专用的、点对点的产品提供和信息传送渠道,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电话及多媒体气象信息终端等方式,及时向农机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气象监测、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农用天气预报等信息。
县农机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服务对象,6月20日前将农机经营单位名称、农机经营大户姓名、联系方式、生产经营领域、生产规模、气象信息需求等用户基本信息提供给县气象局,并根据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同时,预计今年“三夏”期间(6月中旬-6月下旬)我县气温略偏高,降水偏多,期间将有4~5次较明显的降水吹风天气过程,可能会造成适时收获、播种时间缩短,对夏收、夏种机具压力明显增大。为了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做好抢收、抢种工作,保障夏收夏种按时完成,县农机中心要与县气象局展开合作,为农机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提供三夏期间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服务。
三、 有关要求
县农机中心和气象局将本县具体合作开展情况(含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等)于2014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市农机管理中心和市气象局。
长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长武县气象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农机管理中心,市气象局
长武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2014年6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