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组织管理 预报预警 防灾减灾 通知公告 农业气象 信息上报 农业资讯 特色产业
长武县洪家镇气象服务终端
地址: 陕西省长武县
邮编: 713600
电话: 029-33333333
邮箱: cwqxxz@163.com
网址: http://www.cwqxxz.com
通知通告  
 乡镇考核

 

 

 

长气减灾〔20155

 

长武县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年各镇(办)气象工作站目标任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气象工作站:

    为了确保长武县基层气象工作站2015年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按照中国气象局、咸阳市气象局和长武县委、县政府对基层气象服务工作的要求,在2014年各镇(街道办)气象工作站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围绕2015年气象工作站工作目标开展绩效综合评价,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内容

   (一)考核对象

全县8个镇(办)气象工作站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单位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以及气象灾害隐患调查、气象服务工作创新情况等。

 二、考核方法、标准和时间安排

各镇(街道办)气象工作站目标考核方案,协理员日常(季度)考核和气象工作站年度考核两类,分别制定相应考核方法。

   (一)日常考核(附件1)

气象协理员作为气象工作站工作的具体承担着,为激励协理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日常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工作效能情况(30分);2、服务响应情况(50分);3、服务质量情况(20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1。

日常考核以季度考核为主,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和12月5日之前,各气象工作站按照附件1要求上报气象站协理员季度考核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年度考核(附件2)

主要考核年度气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管理情况(16分);2、建设规范情况(12分);3、服务内容情况(40分);4、工作成效情况(20分);5、政府绩效考核等工作情况(12分),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2。

每年12月5日之前,各气象工作站按照附件2要求,向县气象局报送年度气象工作站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评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

   (一)送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年度各镇党政班子气象考核意见的依据; 

   (二)作为年度各镇气象工作站相关人员日常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和发放工作补助和进行奖励的依据。

考核奖励

⑴日常考核:根据附件1考核达标者,给每位协理员每季度奖励500元。

⑵年度考核:根据最终形成的附件2考核表得分而定。

    ①取前1名为气象工作站一等奖,授予“长武县特别优秀镇气象站协理员”称号,获奖者每位奖励2000元。

    ②取2至3名为气象工作站二等奖,每位协理员奖励1000 元。

③其余为气象工作站三等奖,每位奖励300元。

⑶ 年度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

国家级、市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根据中国气象局、陕西省气象局的相关规定和择优原则予以推荐。

3、获奖奖励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或县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放荣誉证书,同时以资鼓励。国家级集体奖励1500元,国家级个人奖励1000元。省级集体奖励1000元,省级个人奖励600元。县级集体奖励600元,县级个人300元,其中,获“长武县特别优秀镇气象站协理员”只发荣誉证书,不重复奖励。

    四、考核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委督查室、县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牵头的气象工作站日常工作和年度目标考核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汇总相关考评资料。各气象工作站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建立与地方政府和县气象局的汇报或沟通机制,通过考核方案的实施,切实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的能力。

   (一)各镇气象工作站自查

各气象工作站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照附件1和附件2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并附有关佐证材料。

   (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综合考评

在各镇、办气象工作站自查基础上,由县防灾减灾管理局考核小组对各气象工作站考核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核实,于3月底、6月底、9月底和12月15日前形成各气象工作站日常(季度)考核总分,12月15日前形成气象站年度考核总分。

五、实施和解释

本实施方案自2015年6月起实施,如遇政策性调整或执行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将在下一年度做适当调整。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长武县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

 

联系人:梁炜             联系电话:18391988858。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长武县气象工作站气象协理员日常考核(季度)评分表

    附件2:2015年长武县气象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一日

 

 

 

 

 

 

 

 

 

                                                    

长武县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         2015611日印发


             附表1   长武县气象工作站气象协理员日常考核(季度)评分表

气象工作站:                                     填表人:                                 日期:

项目名称

指标(分值)

指标内容

执行情况(逐项填写)

自评

分值

考评

分值

工作

效能

(30分)

沟通协调(5分)

建立与各村气象信息员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生产合作社等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对信息员、重点服务对象信息进行摸底造册,并在每月底及时进行更新和上报。(有记录)

 

 

 

报告制度(5分)

上报包括气象灾害灾情的发生、防御、损失情况;当地领导、公众对气象服务的需求、意见、建议;气象科普知识宣传、公众满意度调查、气象服务效益等情况;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普查情况。(有记录)

 

 

 

信息登记(10分)

每天登陆直通式服务网站,及时接收和登记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有关内容。(有记录)

 

 

 

设备运行(5分)

确保网络、电脑、打印机运转正常,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显示屏维护,配合做好自动观测站维护和管理,发现设备被盗、损坏、不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影响等问题及时报告县气象局,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有记录)

 

 

 

服务需求反馈

(5分)

经常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合作社、农民对气象服务的需求,配合县气象局做好公众服务需求、满意度调查等工作。每半年至少上报1次。

 

 

 

 

 

 

 

 

 

 

 

 

 

 

服务响应

(50分)

传播各类气象服务信息,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指导

(16分)

利用掌握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及时传播,并根据当地实际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进行气象灾害防御。指导村民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农用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进行农业生产。并为当地党委、政府及时提供各类气象信息,为领导进行气象灾害防御决策当好参谋。(有记录)

 

 

 

灾情调查和上报

(16分)

负责本地气象灾害调查、收集和上报,协助县气象局开展气象灾害灾情调查。及时将辖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次生气象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上报县气象局。每少(漏)报1次,扣4分。

 

 

 

气象服务总结、典型服务效果案例收集(6分)

对农用天气预报、重大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和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等服务工作及时开展气象服务过程或经验的总结、典型服务效果案例的收集。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否则不得分。

 

 

 

农情信息收集和上报(6分)

根据县气象局要求和服务需求,及时收集当地农情、关键农事(时)季节的主要作物收种安排及进度等信息,做好上报工作。每少报1次扣2分。

 

 

 

气象科普宣传

(6分)

利用网络、宣传栏、展板、橱窗、科普讲座、生产会议等进行多种形式的气象科普宣传,配合做好“3.23”、“5.12”防灾减灾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提高农民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防御能力。为农民提供气象知识、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等方面培训,提高农民使用气象信息的能力,并配合县气象局做好此项方面的工作。需有记录或照片等佐证材料。

 

 

 

服务质量

(20分)

材料上报及时

(10分)

按时间节点高效的完成县气象局及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报材料齐全。每迟报、漏报1次扣2分。

 

 

 

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气象工作绩效考核和防灾减灾等气象工作(5分)

依据授权,承担和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农业、防汛、应急联动、安全监管等涉及气象服务和防灾减灾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气象工作,配合和做好当地政府气象绩效考核工作。

 

 

 

服务有创新,服务效果显著

(5分)

具有创新意识并运用到日常气象服务工作,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逐步提高,最大限度减少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气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核得分

(满分100分)

 

 

 

 

 

考核兑现

 

每季度得分在70分或以上为达标,得全额奖励。低于70分:65-69分为差,60-64分为特差,……,余类推(每季度考核结束向各镇及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通报)。

 

 

 


附表2: 长武县气象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单位(盖章):              气象工作站

项目名称

指标(分值)

指标内容

执行情况

(逐项填写)

自评

考评

分值

分值

 

组织管理

(16分)

领导重视(4分)

有分管气象工作领导,镇及所在部门领导重视气象站工作。(有记录或佐证材料)

 

 

 

制度健全(4分)

建立气象工作站管理办法、服务登记、服务项目公示、设备管理、信息员职责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

 

 

 

执行严格(4分)

能够执行各项制度,并有服务响应记录。保证气象工作站每周的工作时间至少15小时以上;对当地政府、农民等需求能及时响应,服务渠道畅通。有记录并结合基层气象站信息平台统计数据确定。

 

 

 

定期培训(4分)

积极参加县级以上气象部门举办的气象业务、服务等专业技能培训和工作交流。每少1次扣1分。

 

 

 

建设规范

(12分)

场所便利(4分)

有统一气象站标识及一定的固定场所(2分),并相应配备气象信息公告(张贴)栏(2分)。

 

 

 

设备良好(4分)

当地上网设备、网络运行稳定,配备的计算机、打印机、气象信息显发布平台等必要设备运行和维护良好,速度较快。结合平时检查(抽查)、基层气象站信息平台记录、县气象局相关科室的统计数据综合确定。

 

 

 

专人负责(4分)

气象工作站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协理员,各村有1名信息员,负责本区域日常管理工作。

 

 

 

服务内容

(40分)

接收各类气象服务及灾害预警信息(6分)

每日登陆气象服务平台,接收和及时登记天气预报、农业气象服务产品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有关信息。 通过基层气象站信息平台记录情况和对工作日记簿抽查方式综合确定。

 

 

 

发布和分发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

(10分)

鼓励利用当地已有的防灾减灾设施,如网络信息发布平台、手机短信等,在气象灾害来临前及时传播和分发预警信息;根据当地种养业情况,适时发布气象部门制作的农用天气预报和农业气象服务产品,指导当地农业生产。通过对气象站工作日记簿抽查方式确定。

 

 

 

开展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服务经验的总结、典型服务案例的收集(4分)

对重要农事、农用天气预报、重大气象灾害、农业气象灾害和重要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事后开展服务总结或服务效果案例的收集。每半年至少上报2篇,全年4篇,少1篇扣1分,其中至少上报1篇通过开展服务实现增产增收或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典型服务效果案例。 

 

 

 

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和培训

(4分)

利用网络平台以及宣传栏、展板、橱窗、横幅、生产会议等进行气象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的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灾害防御能力(3分)。为农民提供气象知识、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使用气象信息的技能(1分)。

 

 

 

气象灾情的收集和上报(10分)

参与本辖区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协助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灾害调查等。每漏报1次扣0.5分,但若涉及因灾致人死亡的事故,漏报1起扣5分。

 

 

 

农情、关键农事收种进度的收集和上报(4分)

根据相关需求,及时收集当地农情、关键农事(时)季节的主要作物收种安排及进度等信息,按时向县气象部门上报。每漏报1次扣0.5分。

 

 

 

反馈气象服务需求(2分)

鼓励收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专业生产合作社、种养户对气象信息服务的需求,至少每半年向县气象部门反馈1次,少1次扣1分。

 

 

 

工作成效

(20分)

信息宣传(4分)

鼓励工作创新,其工作经验、服务开展情况在县级或以上会议、报刊、网站等各信息层面交流或登载。按县级1篇1.5分、市级1篇2.5分、国家级1篇4分计分。

 

 

 

上报及时(6分)

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县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少报1次,扣0.5分。

 

 

 

服务普及(5分)

本区域内农民、种养大户服务覆盖人数达到20%以上(2分);专业生产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率80%以上(3分)。覆盖人数每减少4%、覆盖率每减少8%,扣1分。

 

 

 

农民满意(5分)

农民对镇气象工作站知晓率较高,对提供的气象服务工作比较信任和满意。通过抽查或访问服务用户(农民、镇村干部、种养户、家庭农场等)具体确定。

 

 

 

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12分)

配合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开展气象安全考核(8分)、灾害隐患调查(4分)。鼓励开展防御乡(镇)创建等气象工作。

承担和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农业、防汛、应急联动、安全监管等涉及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等职能部门开展相关气象工作,配合完成当地政府气象安全绩效考核通过灾害隐患的普查,掌握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积极开展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镇创建等气象工作。当年对政府绩效考核没有扣分项、有当地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点图表且责任人明确或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创建成功得12分,否则根据绩效考核扣分项、灾害风险隐患点普查的完善程度作相应扣分。

 

 

 

合 计

(满分100分)

 

 

 

 

 

 

      浏览次数: [ 333 ]
版权所有 © 2014 长武县洪家镇气象服务终端    联系地址:陕西省长武县   联系电话:029-33333333   电子信箱:cwqxxz@163.com   网址:http://www.cwqxx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