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咸阳新闻网对我县村干部补贴标准进行了报道,题目为:《长武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全文如下:
为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近期以来,长武县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一定三有”制度要求,扎实推进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大幅度提高村干部补贴标准。
该县制定印发了《长武县村级定补干部补贴发放办法》,明确村干部工资发放对象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补贴为每月2100元,“一肩挑”的为每月2600元,其他村干部补贴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的50%,即每月1050元。
据悉,村定补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补贴占60%,绩效补贴占40%。基本补贴由各镇(办)统一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绩效补贴由各镇(办)根据村干部工作考核情况半年发放一次。60周岁以上,正常离职村干部按每任期一年,每月5元标准计算,由各镇(办)按年度一次性发放。新的发放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