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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  
 洪家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洪家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长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气象局安排,结合我镇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洪家镇2015年度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内容如下:

一、防汛抢险组织机构

根据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洪家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如下:

  长:计冬红    13891010954

副组长:      13891475977

  员:丁晓琳    13892072635

              13572755059

        崔文杰    13468569399

        崔尚斌    13772619087

        李永发    13809105350

        贺新龙    13891085636

洪家镇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受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统一指挥,其主要职责是:依据气象灾害、易发灾害等灾情,进行人力分配和任务分解,依据险情随时掌握和上报救灾情况,保持与县防汛办和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通报情况,参与组织本镇的有关保障、抢险工作。

二、灾害预警和灾害报告

(一)灾害预警。各村气象信息员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各村气象灾害预防提供科学依据。

(二)灾情报告。气象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镇政府上报灾情,并迅速组织干部调查核实灾情。

三、灾害登记的划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程序

(一)预案启动程序

1、民政、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镇救灾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各工作及成员单位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工作。

四、救灾应急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

 民政工作站: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指的是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气象站:组织转发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安检站:承担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地灾现场监测、地灾分析及灾后趋势判断,及时提供灾情发展趋势,组织地灾现场灾害的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下代赈资金。

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食药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交通站: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灾损毁、堵塞公路的修复、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供电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司法所:负责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和调解。

五、救灾应急反应和紧急救援行动

(一)应急反应

1、镇应急反应

灾情发生后,受灾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原预案迅速组织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科采取投靠亲友、借助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灾害主管部门。

2、镇灾害主管部门的应急反应

镇灾害主管部门在接到村级灾害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应及时深入灾区了解灾情,掌握灾害的发展动态,制定救助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赶赴灾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紧急救援行动,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保护重点工程和重要设施,维护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治安。镇民政办要及时组织灾害评估小组赴灾区核实评估灾情,迅速向县政府报告。

3、镇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镇人民政府接收到突发性灾害、灾害报告后,根据灾情现场损失程度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市县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由领导带队,组织承担抗灾救灾主要职责单位的同志赶赴灾区,建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紧急救援行动成立八组:

1、灾情预测预报组  2、灾情收集评估组  3、抢险转移安置组 

4、后勤保障组    5、安全保卫组   6、医疗防疫组

7、恢复重建组    8、宣传报道组

六、救灾备灾工作

(一)建立紧急救援队伍: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部队、武警、消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消防、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培训,灾害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二)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政府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灾害地区的户数、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先进的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三)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工作。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水务、交通、建设、卫生、电业、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商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四)加强救灾的基础建设。人民政府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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